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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2017-05-25 18:12

  借款申请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贷款委托人可通过查询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等,综合评价借款申请人的收入、信用和还款能力。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显示有不良记录的、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显示曾经发生骗提骗贷行为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提供贷款委托人认可的担保方式;

  3.提供有效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并支付不低于全部价款或评估现值规定比例的首期**;

  4.申请人无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委托人应保留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5.借款人在广西区内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以外的设区城市购建自住住房的,可以向购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受理,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积极协助提供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协助调查还款能力和个人信用等情况。异地借款人发生贷款违约时,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积极协助购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逾期贷款催收工作。